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0-440205-04-01-907123 | ||
投资项目名称 | 韶关市曲江区小坑镇大田工区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韶关市曲江区小坑镇大田工区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韶关市曲江区小坑镇大田工区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小坑镇原国营小坑林场(大田工区地块)旧塑料厂 | ||
资金来源 | 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区财政统筹安排,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 | ||
招标内容 | 对原国营小坑林场(大田工区地块)旧塑料厂进行平整土地及升级改造。包括新建架空装卸区钢结构厂房约858平方米,新建竹木加工车间钢结构厂房约2945平方米,平整场地约4623平方米,配套建设设备用房及附属水电安装等工程。 | ||
工期(交货期) | 12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 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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