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齐齐哈尔车辆段现就齐齐哈尔车辆段电动门、电机电焊机、机械配件加工、厂内机动车维修、氧气丙烷供气系统年度检验委外维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电动门维修项目:我段各类电动门包括卷帘门、平板门、平开门、翻板门等门的维修。
2.电机、电焊机维修:我段齐设备车间负责维修的电机、电焊机维修。
3.机械配件加工:齐设备车间负责维修的部分设备配件无法自行加工,需要委外加工。
4.厂内机动车维保(齐、三、满地区):我段齐地区、三地区、满地区现有厂内机动车辆53台,为了保障厂内机动车故障及时处理,需委外招标有资质的厂家到段维保。
5.氧气丙烷供气系统年度检验:为确保氧气、丙烷供气系统安全投入使用,需委托有相关资质企业每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均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关业绩材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没有在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
5.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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