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北兴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秭归县杨林桥镇杨林桥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 ,就 杨林桥村农产品粗加工中心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各 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兴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车管所底商 1号 )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5 年 7 月 2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XM-202 5 - 024
2、项目名称: 杨林桥村农产品粗加工中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102.179892 (万元)
5、最高限价: 102.179892 (万元)
6、 建设内容 : 新建杨林桥村农产品粗加工中心 1 处,总建筑总用地面积 6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15 ㎡,包括加工车间 350 ㎡,办公室及展示厅 120 ㎡,宿舍 245 ㎡、室外原材收集场 360 ㎡,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 90 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供应商必须为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
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 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 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 6)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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