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及精加工一体化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屠宰及精加工一体化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502-330521-07-01-24684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德清县中顺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德清县中顺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屠宰及精加工一体化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以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5000万元,☑工程概算7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6650万元;项目位于德清县新市镇栎林村。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1830m2。主要建设包括猪屠宰综合加工车间、牛羊屠宰加工车间、综合楼、生产、消防水池泵房、污水处理及洗车房、主门卫、产品门卫、原料门卫的建筑及安装工程,室外安装工程,室外市政配套工程(含市政污水管网工程)等。
建设地点:德清县新市镇栎林村
2.2本次招标范围:屠宰及精加工一体化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的所有施工、管理、验收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相关服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次建安工程造价约16000万元。本次监理招标控制价180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个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300个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 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7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4在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 用评价中须具有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省级及以上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