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盐城海兴国际冷链物流中心(一期)项目设计试桩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招标人为盐城市国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盐城海兴国际冷链物流中心(一期)项目设计试桩施工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国际冷链物流中心。
3、项目规模:盐城海兴国际冷链物流中心(一期)项目用地面积:31728m2(约47.6亩),建设内容:存储能力约2.6万吨冷库项目,包含一栋土建多层冷库,储存能力约2.1万吨,其中果蔬约1.1万吨,鱼货0.3万吨,0.7万吨余量,一栋海关监管冷库,储存能力约0.5万吨、一栋分选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2700m2、一栋海关查验楼建筑面积约1000m2以及配套的制冷机房、污水处理机房、埋地式污水处理设施等。试桩共计5根,包含2根YZH-400B-8方桩、3根YZH-400B-30方桩。
4、工期要求:1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验收方式: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7、质保期:/。
三、资格条件
1、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最高限价
1、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1730.51元。
2、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
五、价格形式
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主材及辅材)、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费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并计入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标后竣工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如不能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9%)*(1+提供的专用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2、各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周边环境、空间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3、投标人自行收集、完成服务所必须的其它技术、法规条件和相关工作,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招标人书面变更、上级指令等因素增加、减少、修改工作内容,中标人必须服从,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提高费用标准。
5、项目服务必须确保安全,投标人自行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部位全部整改且竣工结算资料符合报审条件后付至工程款的5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一审付至一审结算价的70%;
3、余款在政府审计(或集团委托第三方最终审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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