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西北油田W2025-422采油二厂、三厂-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5年第五期产能建设-增压装置液压式油气混输增压装置50m3/h0.5-7MPa(招标编号:NWZ250924-2009-09390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液压式油气混输增压装置50m3/h0.5-7MPa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西北油田W2025-422采油二厂、三厂-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5年第五期产能建设-增压装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液压式油气混输增压装置50m3/h0.5-7MPa | 1.000 | 套 |
2 | 液压式油气混输增压装置100m3/h0.5-7MPa | 1.000 | 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3年至少一套标的物或往复泵撬的供货业绩,包括合同及发票彩色扫描件,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供货时间限定为公告发布之日前1095天至公告发布之日前30天之间(合同提供扫描件,发票通过招标系统发票核验功能提交,上述材料提供相关复印件)。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产品交付和安装调试阶段,根据用户要求及时派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服务,处理相关问题并指导安装单位的安装和调试工作,服务时间、地点根据用户要求而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售后服务做到24小时内响应,必要时,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同时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4)投标商必须具备①生产设备:车床、铣床、镗床、磨床、钻床设备。(设备购买发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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