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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尉氏县邢庄乡屈楼村等三个村蛋鸡养殖产业联建项目(二次)-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 2025-09-2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2025年尉氏县邢庄乡屈楼村等三个村蛋鸡养殖产业联建项目(二次)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GCGK-2025-005

人:尉氏县邢庄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期:二零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34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3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年尉氏县邢庄乡屈楼村等三个村蛋鸡养殖产业联建项目(二次)

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尉氏县邢庄乡屈楼村等三个村蛋鸡养殖产业联建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邢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尉氏县邢庄乡屈楼村等三个村蛋鸡养殖产业联建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JSGCGK-2025-005

2.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4、总投资额:5356110.36

2.5、项目规模及内容:建设鸡舍1栋,饲料仓库1栋,鸡蛋储存仓库1栋,鸡粪晾晒厂房1栋,购买储存塔1个,成品饲料塔1个及全自动化蛋鸡养殖设备1套(鸡笼、饲料加工、投喂饮水、集蛋、清粪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第二标段:2025年尉氏县邢庄乡屈楼村等三个村蛋鸡养殖产业联建项目(二次)饲养设备及配套设施等

2.7、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内容

2.8、质量要求: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计划工期:

第二标段: 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2025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六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

②企业行贿查询:投标人需提供202011日以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时投多个标段的以顺序靠前的标段为准,靠后的标段为无效标段。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10160900(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5.4开标地址: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5.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5.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发布。

七、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

线上:

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注意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2、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23859291}

线下:

1、招标人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邢庄乡人民政府

址:开封市尉氏县北三环与西祥路交汇处东北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90355

2、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邢庄乡人民政府

址:开封市尉氏县北三环与西祥路交汇处东北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90355

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1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15226005553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尉氏县邢庄乡人民政府

址:开封市尉氏县北三环与西祥路交汇处东北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9035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

联 系人:孟女士

电 话:15226005553

1.1.4

项目名称

2025年尉氏县邢庄乡屈楼村等三个村蛋鸡养殖产业联建项目(二次)

1.1.5

建设地点

尉氏县境内

1.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1.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5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投标书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电子签章和投标人电子签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申请时不一致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1、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必须自行前往投标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和资料,并对此产生的费用、安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相关问题负责。现场踏勘应不限于项目现场,应包括周边情况;踏勘应持续一定时间、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案,以获取后续施工组织必须的数据和资料。

2、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发布形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媒介上发布。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形式: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3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3.3

招标控制价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2586492.72

大写:贰佰伍拾捌万陆仟肆佰玖拾贰元柒角贰分

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1.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电子保函: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具体操作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WSXXQXX/47040.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5.3

企业近年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详见评标办法(合格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0 01 01 日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 允许

3.7.3

签字及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本单位造价人员编制人及审核人资格印章;委托相应资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须加盖咨询机构资质章及编制人员及审核人印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加密上传;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16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市民之家6楼)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2、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到文件规定解密时间后,开始唱标;唱标完毕后(5分钟质疑期),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相关经济专家、技术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7.1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详见招标公告

7.2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协同招标人和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以转账或保函的形式递交至招标人;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提交时间: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保函形式参照:http://www.kfsggzyjyw.cn/WSXXQXX/47040.jhtml

咨询电话:0371-27990062

履约担保退还:履约完成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7

工程款结算方式

签署合同时约定。

7.8

签订合同

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7.5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7.7.6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代理费

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收取1.5%,中标人中标后一次性支付代理公司。(不含税金)

10.2

硬件特征码

投标人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10.3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10.4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

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注意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2、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23859291

10.5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

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否则视为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3、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7、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 http://www.kfsggzyjyw.cn 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8、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 30 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9、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10.6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投示文件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7

未尽事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总则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承诺):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合格制)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工程量清单

7)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相关网站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服务承诺

九、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十、其他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投标报价需保留两位小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价格处需投标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加盖个人电子签章确认其所投价格,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

3.7.3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人姓名必须为个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应有具体的起止日期,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评标办法。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通知

(编

投标

评标委员会你方投标文件进行了细的查,现需你方对列问以书面形式予澄清、

1.

2.

......

请将明或 前递交至 地址 号码或通过招标传真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或招 (签章)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

(编

评标

)已收澄清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正,不改变我方投的实质性内容,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人:(盖

代理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及前附表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报价

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2.2.1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合格

主要供货方案与技术措施

针对本项目包含:

(1)工程概况;

(2)供货准备;

(3)对主要供货制定施工方案;

(4)有详细的采购安排,具体的采购人员、资源配备计划;

(5)季节性等专项工程的技术措施;

否则不合格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针对本项目包含:

(1)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

(2)项目质量目标、制度及保障措施;

(3)建立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否则不合格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针对本项目包含:

(1)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与措施;

(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否则不合格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针对本项目包含:

(1)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2)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3)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4)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处置方案;

否则不合格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针对本项目包含:

(1)编制各施工节点,月、旬作业计划,定期落实计划实施;

(2)交叉、流水施工作业方案;

(3)合理调配机械、材料、劳动力方案;

否则不合格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针对本项目包含:

(1)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配置计划(含运输、安装设备)总量及进退场时间;

(2)劳动力:确定工程用工量并编制各施工阶段专业工种劳动力配置计划;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配置计划;

否则不合格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针对本项目包含:

(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2)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否则不合格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针对本项目包含:

1)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

2)按要求标注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喷淋设备、施工区域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不可擅自更改内容。

否则不合格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包含:

(1)节能减排应用实施措施;

(2)绿色施工应用实施措施;

(3)工艺创新应用实施措施;

否则不合格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采用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技术等应用合理、科学、可行。

否则不合格

应急方案及总体要求响应

针对本项目包含:

(1) 应急方案先进、组织机构明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人要求;

(2) 含有结合实际,分析准确、到位及对策有效合理的应急抢修抢险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

(3) 紧急施工情况处理措施考虑周全、到位,具有针对性合理性;

否则不合格。

人员配备

项目机构组成符合本项目需要,专业配套齐全。

否则不合格

履职尽责承诺

有书面承诺,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履约保证。

注:未提供承诺或承诺无实质响应内容的视为不合格。

服务承诺

1)主要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人员数量满足工程需要且保证实际参与本项目的承诺和措施;

2)在供货、验收移交及质保阶段配备现场派驻项目管理人员;

3)提出可行的措施,解决建设单位实施中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承诺替发包人排忧解难,且措施合理可行;

4)协调周边关系,资金、技术、机械设备投入等方面的服务承诺;

5)针对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做出承诺。

6)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承诺。

7)针对不间断施工做出承诺。

8)优惠承诺。

9)施工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承诺。

10)其他实质性承诺。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2.3.1

推荐定标候选人

计算评标基准价(C

评标基准价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应当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1、评标方法(合格制)

本次评标采用定性+合理低价评审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标准

2.2.1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综合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合理低价评审

2.3.1 推荐定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系统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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