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陵县虾稻产业精深拓展引领示范试点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及验收服务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2023年江陵县虾稻产业精深拓展引领示范试点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及验收服务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江陵县虾稻产业精深拓展引领示范试点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及验收服务第二次。
1.2采购人:江陵县鹤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2023年江陵县虾稻产业精深拓展引领示范试点项目,新建一栋单层建筑面积3602.5㎡钢结构大米加工车间(包含成品仓)、一栋建筑面积2211.59㎡仓库。一栋建筑面积2531.73㎡烘干车间、一栋三层建筑面积1187.33㎡框架结构综合楼(包含产品展示及检验检测)以及消防泵房、门房、公厕、非机动车棚、厂区道路、消防、给排 水、强弱电、照明、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地上总建筑面积为9797.55㎡,计容面积为25698.49㎡。
设备设施项目:100T精米(黑米)生产线设备、8台30T烘干机附属设备及相关附属设备。
本采购项目含税控制价为10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完成2023年江陵县虾稻产业精深拓展引领示范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及验收服务,同时协同办理应急预案备案与排污许可证。此外,还涵盖依据合同文件、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政府文件要求,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全部工作。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45个日历日内完成环评报告表编制并拿到环评批复,待项目验收条件符合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2.4服务地点:荆州市江陵县。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具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近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中小微企业,改为书面承诺,符合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2020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4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采购所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项目类型为环评或验收服务)。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在近五年内,需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一项环评报告编制或验收工作。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近3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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