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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太行智慧冷链物流园多温区智能仓储管理
系统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太行智慧冷链物流园多温区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采购人为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太行智慧冷链物流园多温区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太行智慧冷链物流园由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坐落于石家庄市鹿泉区西北物流园太行街1号。园区功能完善,涵盖山体冷冻库、多温库、常温库、变温库及冷链加工车间等多种设施形态。项目对核心系统提出高标准要求:在技术上,必须具备全流程仓储管理、与自动化设备深度集成、可视化监控及低代码扩展能力;在标准上,则需严格遵循国产化信创生态体系,确保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1 采购范围:为管理园区仓库日常作业,本项目开发一套覆盖从货主入驻到计费结算全流程的仓库管理系统(WMS),本次研发及系统交付的核心目标与开发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实现对园区特有的山体冷冻库、多温区、冷链加工等复杂环境的精细化、智能化仓储管理;
(2)研发与自动化立库设备、输送线等硬件系统的深度集成与控制技术;
(3)构建可视化的仓储监控与决策支持平台;
(4)设计支持低代码扩展的系统架构,以应对未来业务模式的快速变化;
(5)确保所有技术成果严格遵循国产化信创生态体系要求。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旨在落实园区企业管理策略,实现仓储作业的标准化、流程化和数字化,达成降本增效的核心目标。供应商须根据业主反馈优化提升系统成果,并在运维服务期积极解决各项系统使用及技术问题。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计划工期:
第一阶段:基础版本交付(不包括立库部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交付
第二阶段:立库功能版本交付,具备条件后30天完成交付
货主陪产:货主进场陪产(至少包括90天陪产期)
运维阶段:交付完成后进入运维期。
2.3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1个标段 。
2.4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软件开发企业,具备软硬件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能力,信誉良好。
(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的冷链或食品物流系统项目业绩;该业绩项目所对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须已取得,且著作权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有有效的PMP或Prince2认证证书,拟派项目组成员(至少2名)具备物流IT系统项目实施经验,项目经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的冷链或食品物流系统项目业绩。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人应提供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