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任泽区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邢台市任泽区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任邢审投资批〔2025〕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西固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任县西固城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邢台市任泽区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西固城镇后大宋村。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1)新建根茎类蔬菜加工车间3560平方米;(2)翻修田间机耕路,合计长 3000米、宽4米、面积为12000 平方米;(3)厂区硬化2668平方米;(4)配套室内外给排水管网3560平方米。本项目最高限价:997.237235万元。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2026年5月前完成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施工。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6 00:00:00至2025-12-0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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