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智慧粮食冷链仓储中心(泰州、阳山 4 座粮站改造提升)项目已 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 2025 〕 178 号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 枝江金润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枝江市金润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枝江市智慧粮食冷链仓储中心(泰州、阳山 4 座粮站改造提升)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2 、建设地点:枝江市问安 镇 、董市 镇 、仙女 镇 等
3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 63143.02 平方米 (94.71 亩 ) ,总建筑面积 32572.17 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 26789.56 平方米,保留维修建筑 5782.61 平方米。新建及改扩建 4 座粮站 ( 包含中心粮站、泰州粮站、阳山粮站、草埠湖粮站 ) 。建设平房仓、烘干车间、粮食加工车间、冷库、综合楼等建筑,新增仓容量约 6 万吨。
中心粮站:总建筑面积 19698.74 ㎡,最大跨度约 36.4 米,建筑高度: 14.2 米;泰州粮站:总建筑面积 4652.54 ㎡,最大跨度约 24.5 米,建筑高度: 16 米;阳山粮站:总建筑面积 5318.88 ㎡,最大跨度约 24.5 米,建筑高度: 9 米;草埠湖:总建筑面积 2902.01 ㎡,最大跨度约 27 米,建筑高度: 9 米。
4 、招标范围: 枝江市智慧粮食冷链仓储中心(泰州、阳山 4 座粮站改造提升)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 1 )设计招标范围: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本项目范围内的 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 施工阶段及后期服务工作 ,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配合专业设备厂家土建设计、 协助发包人办理 规划及 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服务、配合项目施工及验收等。
5 、计划工期: 24 个月 。
6 、本工程投资金额:约 18870.73 万元,设计费约 110 万元,建安工程费约 18760.73 万元。
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和施工图纸要求的合格产品。
8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 1 )设计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甲 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2 )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 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 级 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 方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 施工方 )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 1 )具备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 2 )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 设计方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证书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 施工方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 1 )具备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 2 )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 施工方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 施工员不少于 1 人 , 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3 人 [ 其中负责土建 ( 具备 C2 证或 C3 证 ) 和机械安全管理 ( 具备 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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