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1.1谈判采购项目HX厂房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谈判采购条件,现对三层金属夹芯板进行谈判采购。
1.2本次谈判采购比照或遵照以下法律法规或相关制度:
(1)《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5〕93号);
(3)《中国铁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
2.1.1 HX厂房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造船厂二期新建4个工业车间(302钢材和金属预处理车间、303钢材切割车间、304平面构件加工车间、306构件检测车间)、室外配套设施(330工艺气体气化站、4号工业及雨水处理设施、道路、管网及绿化等)以及业主指定的其他工程。涉及的工程专业主要有:场内外管线迁改及道路拆除、土方、基础(桩基础、独立基础)、主体结构(钢筋砼结构、钢结构,含屋面及围护结构)、砌体、室内装修、室内外管网安装(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供气)、设备安装、室外道路及绿化等工程。
3.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的物资及规格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的数量规格为暂定,具体数量规格需采购人根据图纸核算、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需求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谈判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货能力要求:供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需提供2022年以来相关供货业绩证明(招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复印件)至少1份;
(3)财务能力:供应商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谈判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材料质量保证能力相关证明文件(如: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
(5)履约信用:不接受下列供应商参与: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⑥被采购人列为限制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6)其他要求:供应商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7)供货周期:收到甲方供货计划后30个工作日内发货。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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