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寿宁县南阳屠宰场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寿宁县南阳屠宰场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 已由 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关于寿宁县南阳屠宰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寿发改审批 [2023]88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 招 标 人 为 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寿宁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 寿宁县南阳屠宰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包含寿宁县南阳屠宰场项目及寿宁县南阳屠宰场配套支路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1228.40万元,其中屠宰场投资8833.75万元,配套支路投资1886.25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寿宁县南阳屠宰场项目,面积约为1931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猪屠宰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牛羊屠宰车间建筑面积约9344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624.95平方米等,具体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50004822 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 2007 〕 670 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 30% 计取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71.8817 万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27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 人注册人员应满足 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 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 1 )根据闽建 [2017]9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 [2021]2 号)的要求执行。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投标截止前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4 万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寿宁县 ,邮编: 355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2170811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959393755 ,传真: /
联系人: 小尤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8503300 、 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 335 号
联系电话: 0593-558061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寿宁县东区角林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3-558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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