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康城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机械设备功能零部件及5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 |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枫树路1号 | 浙江康城机械有限公司 | 租赁浙江悦成金属有限公司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枫树路1号的闲置厂房进行加工生产,租用面积2953.88平方米。采用精加工、组装、注塑、破碎、精雕、检验、包装等生产工艺,购置数控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数控磨床、检测设备、注塑机、精雕机、破碎机、搅拌机、输送机等生产设备,用于机械设备功能零部件、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万套机械设备功能零部件及5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一、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精加工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要求换气频次不低于6次/h;二、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经龙游县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衢江;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四、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月9日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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