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台州市域
中国铁建台州市域 S2 、宁象市域、六横大桥、嘉枫市域、浦东食品加工基地、杭州地下
、宁象市域、六横大桥、嘉枫市域、浦东食品加工基地、杭州地下
空间、瑞苍高速项目钢材、水泥、锚具二次采购公开招标
空间、瑞苍高速项目钢材、水泥、锚具二次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RCC-SHJC-2024-10-1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1.1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台州市域铁路 S2 线土建施工 2 标段项目部。业主:台州市市域铁路第二项目有
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SGXS03 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
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3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舟山市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资金已落
实。
1.4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工区。业主:舟山市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资
金已落实。
1.5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土建施工 SG3 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6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基地项目经理部。业主:上海润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7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SGXS07 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业主: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
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8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科技文化中心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地下环路及附属)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
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余杭市政公用建设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9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瑞苍高速公路第 TJ02 标项目部。业主: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
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13 号令);
( 3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 [2015]116 号);
( 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
( 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 2021 〕 26 号);
( 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 2021 〕 27 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内容
2.1 项目概况:
台州市域铁路 S2 线土建施工 2 标段里程范围为 S2DK14+330.2 至 S2DK17+933 ,从甬台温高速公路特大桥与新黄隧道桥隧分界点至桔乡
大道站(含),共 2 站 2 区间,正线线路长度 3.55km (全部为地下段),盾构管片外径 8.5m ,明挖段基坑最大开挖深度 17.3m ,宽度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XG01
①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
②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 5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 2022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
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④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 (2020-2022 年 ) 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 2020 年至 2022 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
《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 其他要求:
i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
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 特殊要求:本项目钢筋包件,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但是至多中标一个包件。
iii 发票实行两票制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iiii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XG02
SN01
①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
②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 100 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
产线的厂家;
④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 2022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
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 (2020-2022 年 ) 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 2020 年至 2022 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
《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 其他要求:
i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
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ii 特殊要求:业主推荐水泥品牌:南方、尖峰、海螺或相当于及以上。本项目水泥包件,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但是至多中标一个包件。
iii 发票实行两票制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iiii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SN02
SN03
①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
②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 100 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
产线的厂家;
④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 2022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
于 2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
《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申明所代理的品牌和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
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①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
②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XG03
③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钢筋 10000 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④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 2022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
于 2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 2020 年至 2022 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
《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申明所代理的品牌和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
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GC01
①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
②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 10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
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 2022
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
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
《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申明所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
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MJ01
①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10 万套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③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 2022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
于 3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④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 (2020-2022 年 ) 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 2020 年至 2022 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
⑥ 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
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
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
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⑦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类似跨海大桥使用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业主推荐品牌为成都新筑、浙江欧维姆、杭州富锚或相当于。同一类物资一
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件,合同签订根据买方合同范本进行签订。
XG04
①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
②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 5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 2022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
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④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
《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
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
集散能力。
SN04
(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
(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 3 )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 2500T/D 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
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 50 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 , 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参与投标;
( 4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年至 2022 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
本: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 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 2022 年至 2023 年度)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 6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 2 年( 2022 年至 2023 年度)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须提供合同复
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7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
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
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
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 8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
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GC02
①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
②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 10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
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 2022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
1000 万人民币;
⑤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
《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
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GC03
①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
②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 10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
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 2022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
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
《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 其他要求:
i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具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能力,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
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 特殊要求:本次招标钢筋生产厂需在业主指定宁波市轨道交通正线建设钢筋品牌库名录内: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
钢集团有限公司、西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福建
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誉鑫实业有限公司、盐城市联鑫钢
铁有限公司、冷水江钢铁有限公司、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GC04
SN05
①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
②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 50 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④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 2022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
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
《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
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MJ02
①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
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②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需通过 CRCC 认证;
③ 生产能力:锚具年产量在 20 万孔以上;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
生产设备;
④ 财务能力: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须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
须提供 2021 年、 2022 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
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⑤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具有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通
过 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 的 CRCC 认证;须提供招标物资近 3 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
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MJ02
⑥ 供货业绩: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
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⑦ 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
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
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
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⑧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
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证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
会被否决。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GC05
①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
②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 10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
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贸易商无要求。
④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 2022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
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
《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 其他要求:
i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
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 所供钢材品牌应为宝武钢铁、河钢、沙钢、鞍钢、首钢、太钢、山钢、马钢、冷钢及同等次品牌。
GC06
①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
业执照;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②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③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 10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 、 2022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2021 年至 2022 年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
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 (2020-2022 年 ) 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类至少须提供一份物资检测报告)
⑥ 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 2020 年至 2023 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单个合同销售业绩合同价
不低于 2000 万元的不少于 1 个;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 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
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授权代
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2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无失信惩戒记录。
( 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
明材料、与厂家的购销合同)。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
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
应、集散能力。
4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www.crccep.com) 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
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
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年 2 月
月 8 日
日 17 时
时 00 分
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
台 (www.crccep.com) 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
并申请办理 CA 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
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 CA 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
页 - 小鹿课堂 - 帮助中心 - 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 。
5.3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 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 : 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www.crccep.com )自行申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投标人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 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年 2 月
月 27 日
日 10 时
时 00 分
分。
递交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 )的 供方子门户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 .开标
.开标
7.1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4 年
年 2 月
月 27 日
日 10 时
时 00 分至
分至 10 时
时 30 分
分。
7.2 开标方式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 )线上开标。
)线上开标。 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
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台州市域铁路 S2 线土建施工 2 标段项目部
地址: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黄椒路 338 号中铁二十二局
联系人:曹明阳
联系方式: 18576699505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SGXS03 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华山村
联系人:李守亮
联系方式: 15298886987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
联系人:何印超
联系方式: 17710030765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工区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六横岛
联系人:秦学斌
联系方式: 18098813210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土建施工 SG3 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镇桥埭路 268 号
联系人:杨普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基地项目经理部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宣秋路 686 号
联系人:陈安彬
联系电话: 15240591055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SGXS07 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贤庠镇大石门村
联系人:佘洋 马茜茜
联系方式: 18973386255 15319015054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科技文化中心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地下环路及附属)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项
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景兴路与文二西路交叉口
联系人:黄勇强
联系方式: 18394154596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瑞苍高速公路第 TJ02 标项目部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小南村综合楼
联系人:王子桂 黎世铭
联系方式: 18333223191 15279613021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 25 号同济晶度大厦 5 楼 505 室
联 系 人:陆剑
电 话: 15996269311
邮 箱: 826610988@qq.com
云采网站技术支持: 4006296888
2024 年 1 月 30 日
附件
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物资名
称
包件号
计量
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
价
( 元 )
投标保证
金
( 万元 )
1
型钢
XG01
吨
146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台州市域铁路 S2 线土建施工 2 标段项目部
200
2
2
型钢
XG02
吨
2409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台州市域铁路 S2 线土建施工 2 标段项目部
200
2
3
水泥
SN01
吨
4248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台州市域铁路 S2 线土建施工 2 标段项目部
500
5
4
水泥
SN02
吨
5439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台州市域铁路 S2 线土建施工 2 标段项目部
500
5
5
水泥
SN03
吨
20000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SGXS03 标项目经理部
500
2
6
型钢
XG03
吨
4457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SGXS03 标项目经理部
500
2
7
钢筋
GC01
吨
5000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SGXS03 标项目经理部
500
2
8
锚具
MJ01
套
22088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500
2
9
型钢
XG04
吨
4832.87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工区
500
5
10
水泥
SN04
吨
83500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土建施工 SG3 标项目经理部
1000
5
11
钢筋
GC02
吨
2955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基地项目经理部
200
2
12
钢筋
GC03
吨
5018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SGXS07 标段施工项目经
理部
500
5
13
钢筋
GC04
吨
5017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SGXS07 标段施工项目经
理部
500
5
14
水泥
SN05
吨
9935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SGXS07 标段施工项目经
理部
200
2
15
锚具
MJ02
套
5428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SGXS07 标段施工项目经
理部
500
5
16
钢筋
GC05
吨
7900
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科技文化中心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地下环路及附
属)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500
5
17
钢筋
GC06
吨
5000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瑞苍高速公路第 TJ02 标项目部
500
5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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