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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商务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ii标万科项目周边路段路面工程招标文件.pdf

·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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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4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分类编号:SG-DZ版本编号:2021-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二〇二一年十一月生效日期:2021-11-01第 1 页/共 53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 及“___”。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zhuhai.gov.cn”或“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第 2 页/共 53 页滨海商务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II标万科项目周边路段路面工程招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2022 年 06 月 10 日招标文件第 3 页/共 53 页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各类人员组成15.投标报价16.合同17.签订合同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9.废除中标20.附件列表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经济标评标要素表3.技术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分级选取法规则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第 4 页/共 53 页13.集体议事法规则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施工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七、附件第 5 页/共 53 页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标人名 称: [珠海航空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金湾区三灶镇海澄机场集团办公楼]邮政编码: [519000]联系人: [张斌]联系电话: [13823046366]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网址: [ / ]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九层]邮政编码: [519000]联系人: [林海燕、李嫚]联系电话: [0756-3262226]传真: [0756-3262935 ]电子邮箱: [zhjhd001@163.com]网址: [ / ]1.3 项目名称 [滨海商务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II标万科项目周边路段路面工程]1.4 项目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1.5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电力工程 / 矿工工程 / 冶金工程 / 石油化工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工程 / 机电工程 /其他1.6 招标内容[■工程概况:滨海商务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Ⅱ标万科项目周边路段路面工程位于珠海航空产业园白龙河尾滨水区,为滨海商务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Ⅱ标续建工程。项目范围北至丹凤三路(含丹凤三路建设),东至青鸾路(含青鸾路建设),西至龙湖路(不含)、南至丹凤四路(含丹凤四路建设)。另外,与滨海一期项目顺接。 滨海商务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 II 标万科项目周边路段路面工程建设范围包括4条市政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实施长度合计为1455.084米。分别为: 1、丹凤三路(东段):设计车速30km/h,路宽18米,2条车道,长度317.531米; 2、丹凤四路(东段)设计车速40km/h,路宽32米,4条车道,长度662.553米; 3、一方路:设计车速30km/h,路宽18米,2条车道,长度230米; 4、青鸾路:设计车速30km/h,路宽18米,2条车道,长度245米。 本次招标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安监工程、绿化工程、喷灌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有权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本工程设计图纸暂定工程或者没有详图的工程需补充变更程序,才能计量和办理结算。]。1.7 预算金额[ ]元。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17359427.21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其它事项 [ ]第 6 页/共 53 页1.8 使用财政性资金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区 ]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其它事项 [ ]1.9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1.10 勘察单位 [ 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1.11 设计单位 [ 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 ]1.12 监理单位 [珠海市城市开发监理有限公司]1.13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4可以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勘察要求。地形图。建设用地红(蓝)线图。项目位置示意图。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其他文件 [ ]。其它事项 [ ]。1.15可以提供的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用水 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用电 220V/380V, 已通/未通 ,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道路 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场地 已平整/未平整,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 ]平方米。剩余土方、建筑垃圾堆放地点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其它事项 [1、招标人只提供现场现状,施工用水、用电(含接驳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2、施工用水用电、排水排污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无论接通距离远近,均不因此增减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3、现场条件以现状为准,投标人务必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4、供材料、机具堆放的场地、搭设临时设施的场地、施工临时用场地由中标人负责整理及维护,所使用的场地必须报请招标人批准;若中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场地不能完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中标人可使用其他场地,为本工程施工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主张。 5、施工场地的临时排水、排污,由中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设置,所需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6、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协调好施工现场周边的村集体、单位、个人等的关系,并协调施工中所发生的事情,产生任何纠纷、冲突、赔偿等由承包人负责;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调整。 7、中标人可以使用现状已有的道路,并负责维护。若中标人认为需要在市政道路上另开设路口时,由中标人负责开设并办理有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时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1.16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其它事项 [ ]。1.17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第 7 页/共 53 页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3.1 最高投标限价[ ]元。暂定[ 17359427.21]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它事项 [ ]。3.2 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其它事项 [ ]。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340000.00]元。无需投标保证金。4.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提交方式 ■现金/■纸质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其它方式[ ]。保函、保单类型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 [1、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帐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首页“投标保证金”栏目中《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通知》(珠公共资源〔2014〕14号)和《企业缴纳保证金操作手册》的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2、采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用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格式。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外,需同时在资格函件中提供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纸质保函、保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有虚假则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4、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5.投标资格第 8 页/共 53 页5.1 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港澳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证书无执业单位,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要求(澳门企业适用): [ ]。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其它事项: [ ]。5.2 拒绝投标情形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施工类别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1、投标人在珠海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为D级或无信用评价信息的。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被列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资格审查当天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惩戒查询为准。]5.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6.1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 10 ]名(10至20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 ]。6.2 部分推荐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 3 ]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30%)。票决规则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其它事项 [ ]。第 9 页/共 53 页6.3 价格竞争方式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T值为[ 10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 3 ]%(1%至5%),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入围基准价组成及计算方式: [ ]。其它事项 [ ]。6.4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3](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3 ]名,第二轮[ 2 ]名,第三轮[ 2 ]名,第四轮[ 0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级选取法规则》其它事项 [ ]。7.评标7.1 评标内容经济标。技术标。其它事项 [ ]。8.定标8.1 定标方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修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逐轮淘汰法/□其它[ ]。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不少于3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其它事项 [ ]。8.2考察、质询、清标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它事项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9.1 招标公告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10.招标议程安排第 10 页/共 53 页10.1 招标议程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zhuhai.gov.cn)查询。其它事项 [ ]。11.投标有效期限11.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 投标截止之后□30天/□60天/■90天/□[ ]天。其它事项 [ ]。12.投标费用12.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固定收费:[23000 ]元。中标人支付23000元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12.2 其他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13.投标文件13.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保单,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以适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 [除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13.2 格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一致。13.4 资格函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5 技术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6 经济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7 业绩信誉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 ]。14.各类人员组成14.1 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2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2 ]名。其它事项 [ ]。第 11 页/共 53 页14.2 招标人监督小组招标人监督小组由[ 2 ]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 5 ]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5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0 ]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它事项 [ ]。14.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5 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5.投标报价15.1 投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 [ ]。15.2 成本参考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 ]。15.3 项目措施费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列清单报价。由于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产生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 ]结算。其它事项 1、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措施费用不调整(因政 策因素导致项目规模增减除外;属于缩减部分工程对应的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必须按实扣减;措施项目费用按实结算,但不能突破中标价(图纸存在重大缺陷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形除外));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变化的,应按照如下规定调整项目措施费:a、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可计 算工程量及为了项目实施所发生的有设计图纸并经发包方认可的临建工程等项目按招标文件16.15条款 规定的造价调整方式调整;b、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规定的计价费率计算,其它所有以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其基数变化进行相应投标下浮率 调整;c、其他如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抽水台班等按投标报价包干不做调整。 2、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措 施项目费,项目详见(但不限于)措施项目清单。 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为 中标单位的施工方案、措施(包括实施过程的)等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时,中标 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15.4 暂列金额按照[ 826639.39]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其它事项 [1、暂列金额是指工程承包风险以外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需要增加造价而预留的费用,本费用属于非竞争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预算规定的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废标]。15.5 暂估价按照[ 91000.00 ]元报价。暂估价使用范围 [喷灌工程:材料价、安装费、接驳费]。■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它方式[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其它事项:[1、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等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招标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专业承包人)。 2、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等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中标人报经招标人确认后,以直接发包方式选择供应商(专业承包人)。]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248736.14]元报价,不得竞争。其它事项 [ ]第 12 页/共 53 页15.7 计算误差风险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天或在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在+[ ]%或-[ ]%之内的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10 ]天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调整按16.14规定执行。]。16.合同16.1 合同文本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使用广东省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其它事项 [1.一旦中标,中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及投标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在不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承诺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以就合同条款的修改和增减与招标人进行洽商,中标人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改。3.由于中标人原因延误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6.2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其它事项 [ 由中标人按照本项目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实行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甲供材料设备除外)、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施工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投标报价出现不合理、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按比例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16.3 分包规定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分包条件 [ ]。其它事项 [ ]。16.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珠规建建[2010]48号》的规定配备齐全,由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 ]。其它事项 [1、变更后人员的注册资格、职称及能力不得低于变更前对应的人员; 2、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按珠规建建﹝2010﹞48号文要求配置相关人员及办理施工许可。 3、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离开工地现场,应事先征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向建设单位请假,并指定资质相当并且熟悉其工作岗位的项目经理代表、项目临时技术负责人代行其职责,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离开工地现场的,按照建设单位请销假管理规定执行。 4、中标人应保证任何施工期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场,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违约,每抽查发现一次,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0.2万元/人次/天。 5.若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因辞职、病退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约的除外);若中标人第二次及以上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违约金在前次金额的基础上加倍递增,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职称及能力不得低于更换前,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将视为违约,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且招标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6、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人/次;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中标人擅自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认为项目负责人无法履行职责的,签发《整改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且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职称及能力不得低于更换前,更换次数将计入至本项“第5条”中,并按“第5条”约定进行处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除此之外,中标人还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7、中标人须根据项目需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日历天内,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及相关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 8、工程所有例会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由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参加,未经招 标人同意无故不参加工程例会的,每缺席一次罚款1万元或停拨当月工程款。16.5 主要机械设备要求[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中标后通知书发出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其它事项 [ ]。第 13 页/共 53 页16.6 工期要求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 ]天。措施: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天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 ]天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1、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总监签发开工令之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需满足招标人下发的工期节点要求。 2、总工期每延误一天,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0.2万元/天,违约金总额不超合同价的5%。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中标人须提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每延后一天,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0.1万元/天;收到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15天内,监理与招标人完成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要有科学施工节点,以利于中期控制。招标人定期检查进度,若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不能满足经批准的施工计划的总进度及阶段进度计划要求,中标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若中标人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中标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无法满足总进度及阶段进度计划要求,进度滞后累计达三个月以上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除此之外,中标人还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4、按监理与招标人核实的施工进度,对比经批复计划的施工节点,累计延误15天(含15天)以上时,每延后一天,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0.2万元/天。关键节点滞后累计达三个月以上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除此之外,中标人还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5、未能满足招标人的工期和进度及连续开工要求而被招标人要求退场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未能完成招标人下发的月度进度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或要求中标人退场。 6、①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申请适当延长工期,中标人需修订合同进度计划,②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的非中标人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 ③施工现场未全部清场,如因清场后需进行现场复勘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招标人可适当延长工期,但中标单位不得向招标人要求赔偿。 7、调整合同工期的办理时限: ①施工过程中,在非中标人的原因发生工期延误事件后,中标人应在28天内向 监理单位和招标人提出工期延期申请资料,监理单位和招标人应在收到中标人提交工期延期申请资料 后的28天内,确定顺延工期的天数。 ②如果中标人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期延期申请资 料,则视为该事件不影响施工进度或中标人放弃索赔工期的权利,监理单位和招标人可拒绝做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8、由于节点工期延误产生的违约金在进度款中暂扣,若最终中标人满足工期要求准时完工的,暂扣的违约金在结算中退还。 ]。16.7工程质量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1.因中标人造成施工质量问题,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每发生一次,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招标人的损失;经招标人同意后监理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中标人拒不整改的,则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2.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多次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者,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已完工程按经第三方审定的已完工工程量的80%计取,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的其他直接损失,中标人应予赔偿。]。16.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1.因中标人造成施工安全问题,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每发生一次,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招标人的一切损失;经招标人同意后监理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中标人拒不整改的,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2.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安全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多次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者,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已完工程按经第三方审定的已完工工程量的80%计取,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的其他直接损失,中标人应予赔偿。 3.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所有作业风险,中标人应充分认识并做好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作业工人的安全。]。第 14 页/共 53 页16.9材料设备性能及使用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其它事项 [1.中标人所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图纸、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按珠海市现行的材料检测办法执行,需要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由招标人及监理人共同确定。 2.中标人应充分考虑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规格选定的审批时间,在其安装使用30个日历天之前按照招标人要求和选用的标准进行申报,提供主材样品及设备相关资料并详细列明品牌、规格、参数、型号、数量等。未经招标人批准擅自使用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撤换,且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次,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 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的且《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未列明的材料设备还应进行报价,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若中标人认为招标人审批的材料设备价格不合理,可据此要求对其价格进行重新复核(或与招标人进行协商),但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施工,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4. 主要材料设备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审定后,对其样品及设备相关资料进行封存,进场材料及设备按封存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 5. 达不到封存样品(标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在招标人要求更换的时间内中标人仍然无法提供与样品(标准)同样质量和档次的材料及设备、或招标人与中标人就中标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招标人有权指定材料及设备,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16.10设计以及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其它事项 [1.投标人的主材报价须响应或不低于招标人对主要材料的要求,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 2.设计变更及材料、设备更换必须按招标人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审,经监理、招标人审批后方能实施。 3.经审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材料、设备更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中标人拖延或拒绝执行招标人变更(或指令),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方,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及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缩减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超过索赔限额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的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含本数)/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之内的部分,招标人将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一、投标报价须知: 1.投标报价范围: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纸、资料、说明及工程量报价清单为准。 2.本工程结算工程量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发包方确认的其他相关资料按实计算。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情况、招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并结合企业自身施工技术、管理水平、自行测定的工料机消耗标准情况、自身成本情况和市场价格信息等考虑下浮费率报价。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不允许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严重脱节。 3.预算包干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材料及施工机具二次运输、20m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机电安装后的补洞(槽)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因施工工序引起的二次成品保护)、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完工场地清洁后的垃圾外运、夜间施工、雨季施工、赶工措施费、泥浆池砌筑及拆除、物料及施工完料清等未列但按技术、物料及施工规范或图纸所要求完成该子目工作内容的所有措施费用。 4.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广东省相关规范及文件计取,列入总价内不参与竞争: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广东省及珠海市相关规定进行报价,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2)中标人须严格执行珠海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要求及珠海其他关于文明施工要求。(3)按珠海市政府“六个百分百”内容要求:建筑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监测设施。中标人需考虑相关措施。 (4)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工实名管理费:本次招标已包含扬尘污染防治费和用工实名管理费。中标单位应当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及用工实名管理费的要求以及专项使用的监督方案等要求。 (5)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要求,中标人履行职责,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措施进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5.项目措施费、税金等在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有关表格内填报,税金为非竞争性费用,必须按广东省、珠海市的相关规定计算计入,若漏报视为已包含在本工程的相关项目内。措施费报价时需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不允许第 15 页/共 53 页16.11 承包风险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严重脱节或存在严重不合理及不平衡报价。 6.对于各清单内的工作内容,若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的,则结算时应扣除相应的款项。 7.投标报价需考虑施工场地及周围已有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供电、给排水、通信、煤气等)设施的保护,因施工引起现有的道路及各种管线线路的开裂、破坏,由乙方按原样修复及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临时办公及住宿场所、临时工棚、加工车间、加工场地、材料堆放、设备的存放、保管及保养的费用,临时设施所需的场地及搭设、维护、拆除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9.综合管线标高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进场安装前中标人必须上报综合管线方案,由招标人审核完成后方可实施,因满足现场标高而进行的管线避让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0.因招标人或项目其他投标人原因延迟移交场地或工作面而对本工程工期产生影响的,投标人应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相关风险费用,不得因上述原因提出费用索赔,但因此而延误的工期可以顺延。 11.招标人有权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及设计变更等文件调整中标人的工作量,并根据调整的工程量增减相关费用,投标人报价是要充分考虑该风险因素报价。 12.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招标人不予赔偿。 13、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4、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二、招标人约定包干风险包括如下内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以下情况的费用或风险,在合同总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 1.中标人驻地建设以及招标人委托的为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需要及维持周围交通的临时道路修建、养护、拆除(经招标人同意后)及其清运、临时供电、供水及排污设施(均含报装费、设计费、设备费、施工费、维修费、拆除费等)、临时工程设施、招标人及监理施工现场办公场地、施工场地平整、防台风措施、通讯设施(至工程完工止)、施工现场地面、构造物的保护费用以及合同(范本)文本中所述的中标人应作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2.投标人为完成图纸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及广东省和珠海市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 3.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措施方案,安全文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时,中标人应按建设、质量、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工程费不予调整。 4.专用条款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约定所包含的风险。 5.中标人所需临时供电、临时供水的接驳点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 6.由于天气及外部因素引起的为保证清单内容完成引起的一切费用的增加(包括防台风措施、防暴雨、排水费等费用)。 7.施工期间,中标人为保证原有管、沟、渠、涵、现状电缆沟等设施的完好及道路畅通,维持交通、通讯、供水、供电、排水正常使用,达到环保要求,所采取的临时设置标识牌、所需的措施费用以及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及周边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市政管网损坏的处理及相关赔偿,施工中破坏的物品仍按原样修复,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8.处理质量通病而发生的费用误差,为保证施工进度和场地布置等而需要的配合费。9.本项目由招标人发包的其他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还应考虑自身成品保护问题。对成品出现损坏,若无法确定责任方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0.如遇用电高峰期,项目所在地区域电网设备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用电时,则需中标人提供发电机设备,所需费用在合同总价报价中综合考虑。11.非中标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时,中标人的其他费用支出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括不限于:机械闲置费、周转材折旧费、窝工费、人员安置以及场地看护费)。 12.工程排污费、环保费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总价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13.保险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中标人应当足额购买建设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建筑意外伤害等保险,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当发生如台风、飓风、暴雨、地震等不可抗力的破坏需要修复及索赔时,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索赔额不足以弥补损失时,非永久性工程的额外损失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工期。 14.本项目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以交警部门最终审批的方案为准,交通组织的登报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人须负责所有报装手续,其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6.12 支付担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第 16 页/共 53 页16.13 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10 ]%(不大于10%)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担保保函]。其它事项 [1、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经招标人确认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1)提交时限:中标人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履约担保,须向招标人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国有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或担保保函(经招标人认可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保函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 (2)中标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履约保函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提供履约保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不能按照本项要求提交履约保函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弥补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退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清(有未决、索偿事宜除外)。 (5)中标人需保证履约保函在整个合同工期内有效,如遇合同超期,中标人应在原保函失效5个工作日前完成履约保函续保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 2、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现金履约担保。 (2)中标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现金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退保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退还,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期退还(有未决、索偿事宜除外)。 3、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招标实体工程量清单误差■单项/□累计超过+[ 3 ]%(不含本数)或-[ 3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调整超过的部分。/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调整超过的部分。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参照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珠海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参考价对比的价差调整人工单价。其他事项 [1、承包合同以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范围之内不予调整。 2、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或工程商洽可以调整。 3、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费项目的工程量误差不予调整。措施项目按以下办法调整:按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6.3项执行。 4、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电线电缆、钢材(含钢筋、不锈钢钢材和镀锌钢材)、商品砼、水泥、碎石、砌块、混凝土管材、砂、石屑(石粉)有价格波动,当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期间内《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与预算审批时价格相比:1)施工期间珠海市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与预算审批时该材料的价格相比,其波动范围不超过±5%时,差价不予调整;2)当价格波动范围超过±5%时,结算时仅调整超出预算编制材料价±5%的部分;3)风险幅度值为±5%;4)基准价为预算审批时采用价格,同时按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4)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同种材料的单价不一致时,按有利于发包人的原则进行调整。 5、由于人工、材料(招标文件规定可调价除外)、机械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的,不予调整。 6、工程量增减及设计变更审批必须按程序进行,经招标人审批后方能实施;对于审批后的设计变更,中标单位不得拒绝执行。 7、当因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6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相应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3%;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3%。 8、材料价格调差仅计算材料价差及相应税金乘以中标降幅计算。措施费、其它措施费不因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第 17 页/共 53 页16.15 造价调整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的综合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相对预算降幅=(预算价-中标价格)/(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格)/(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计算,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及中标降幅计算。本工程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或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其它事项 [符合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的项目按以下方式调整: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合同中该项目单价计算,存在偏离按本项“第7条”执行; 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单价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计算,类似项目单价存在偏离按本项“第7条”执行; 3、合同中没有的项目且无类似项目的,则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按照招标人标底预算书编制原则及中标费率计算确定变更单价,中标费率=(中标总价-不可竞争费用)/(预算总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4、主要材料价格按照预算编制时采用的当期《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中档单价计算(具体见发包人公布的预算说明),未列的材料,可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四方共同询价确认。 5、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电线电缆、钢材(含钢筋、不锈钢钢材和镀锌钢材)、商品砼、水泥、碎石、砌块、混凝土管材、砂、石屑(石粉)有价格波动。除本合同约定“可调价材料”外,其他均不调整。当“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波动范围超过±5%时,调整超出预算审批时材料价±5%的部分。 a)涨幅超过5%时: 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计量期当期相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预算审批当期对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1.05)×(1+税金)。 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调增价款=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当期各月进度款中审批“可调价材料”的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之和。措施项目、其它项目不参与材料价差的的调整,下同。 b)跌幅超过5%时: 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预算审批当期相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0.95-对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1+税金)。 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调减价款=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当期各月进度款中审批“可调价材料”的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之和。 c)“可调价材料”的结算金额=施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止)每月度“可调价材料”的调整价款之和+“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终审部门审定的结算中清单项目相应“可调价材料”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之和-累计工程进度款中审批相应“可调价材料”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之和],其中“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在施工期每月度“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中按有利于发包人的原则取定。 6、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达到上述调整条件时,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原则申报,经发包人审定后纳入下月进度款支付。 7、投标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不得偏离预算单价乘以中标费率((中标价-不可竞争费)/(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的±15%;否则按以下规定进行计价: 1、超过15%: 1)工程量清单内,按预算单价×中标费率×(1+15%)作为结算单价。2)若存在变更核增,则按预算单价×中标费率进行计价。 3)若存在变更核减,则按中标价进行计价。 2、超过-15%: 1)工程量清单内及工程变更核增的,按中标价进行计价。 2)若存在变更核减,则按预算单价×中标费率进行计价。 8、按合同约定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可调价材料”价格差额引起增加费用的由承包人承担,引起减少费用的则按上述原则调整;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所发生的“可调价材料”材料价格按上述原则调整。 9、由于人工、材料(招标文件规定可调价除外)、机械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的,不予调整。 10、本工程涉及的违约金,均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结算时按招标人确认的金额扣减。 11、本工程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或审计结果(如有)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第 18 页/共 53 页16.16 合同价款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预付款等额保函及中标人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且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及暂估价 ;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50%)的10%(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审定支付的为准)作为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方式:预付款的扣回:本工程预付款分3次从进度款中扣回,每次扣回金额按预付款额3次平均计算,当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暂定价(不含暂列金额)的20%时开始起扣,当月进度款大于或者等于预付款扣回金额时,直接从本批次进度款中扣回;当月进度款小于预付款扣回金额时,将不支付本批次进度款,累计至下批次进度款中扣回预付款后支付。 ■预付款保函的形式:包括银行保函或经招标人认可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进度款 1.每月25日报送进度款申请; 2.月进度款按照完成清单工作量的80%支付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进度款申请资料,月进度款在招标人确认审核后60个日历天内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暂定合同总价(包括补充协议暂定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80%。 3. 工资支付专户资金:在每月进度款中由招标人按比例直接存入工资支付专户。(具体比例按珠海市相关规定及签订的《工人工资支付专户开户及监管协议》办理) 4.设计变更及签证按《关于印发《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通知》珠金建〔2021〕134 号执行。最终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纳入工程结算中支付。 5. 人工和材料调差支付: (1)每月申报一次,经招标人批准后,可支付审批额的80%。 (2)人工和材料调差金额为负值的,招标人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 6.工程完工经招标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支付至完成产值的90%。 7.如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核,以政府相关部门意见为准。结算款 中标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按招标人要求移交完整的专业分项工程资料,并移交城建档案馆,工人、材料、施工机械设备退场及场地清理完毕。收到中标人齐备的结算资料,经政府的相关部门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核定价的97% 。保修金 [ 为审定工程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届满且中标人按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已全面妥善履行缺陷责任期期间的保修义务后,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质量保修金退还手续,经招标人书面审核确认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有未决、索偿事项的除外);若中标人迟延履行保修义务,或应承担因质量问题产生的对招标人及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等,或存在其他未决(索偿)事项的,招标人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后,余额无息返还中标人(如有),质量保修金不足抵扣的,中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 ]。其它事项 [ 1.付款条件:款项申报必须附经监理单位审定的支付证明,必要时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相关分部分项检验批资料进行核查。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本地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结算款时一并提供质量保修金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60日历天内须根据本招标文件、合同及其它有关资料要求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办理结算手续或未提供相关资料,招标人将根据已有资料进行结算,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3. 结算造价的审核: 3.1本项目需按招标人相关程序对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审定和审计,最终的结算价以政府的相关部门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审定(计)的造价为准(如有)。 3.2鉴于本项目结算造价审核流程,中标人应考虑造价审核时间延误的风险,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人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提前支付工程款或组织人员上访、聚众闹事等,否则,招标人将有权不支付或部分支付中标人余下的工程款,且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次,并把中标人列入公司不诚信名单。 4、本工程进度款须经相关上级单位审核,因此,进度款可能会因审批原因而延迟支付,招标人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中标人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来提出索赔或拖延服务时限。 5、因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支付程序变化引起的工程款支付延期的,相关款项支付的日期顺延,中标人不得要求任何费用补偿。 6、中标人须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凡是造成不良社会反应的,按每次对中标人处以违约金10万元,同时上报航空城集团及金湾区政府,将中标人列入诚信黑名单,拒绝其继续参与航空产业园项目。并保留在进度款中扣除与欠薪等额费用的权利。 7、由于节点工期延误产生的违约金在进度款中暂扣,若最终中标人满足工期要求准时完工的,暂扣的违约金在结算中退还。 ]。17.签订合同17.1 签订合同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15天/■30天/□[ ]天。其它事项 [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8.1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的情况)。其它事项 [ ]。第 19 页/共 53 页19.废除中标19.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 ]。19.2 废除中标处理办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其它事项 [ ]。20.附件列表20.1 附件项目建议书[ ]份,附件编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份,附件编号:[ ]。规划设计要求[ ]份,附件编号:[ ]。地形图[ ]份,附件编号:[ ]。建设用地红(蓝)线图[ ]份,附件编号:[ ]。项目位置示意图[ ]份,附件编号:[ ]。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勘察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设计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招标工程量清单[ ]份,附件编号:[ ]。其它文件 [ ]。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21.1 说明事项说明内容 [ ]。其它事项 [1、误期赔偿:因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可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中标人损失,招标人不予赔偿;因政策性原因,由招标人发出停工通知的,停工期间不支付工地看护费用及其他任何经济补偿,施工工期须招标人确认后予以顺延。 2、本项目内容多、专业配合多、作业点多、场地内的交通物流状况复杂,水平运输过程中如何确保人员、机具、施工用电等安全是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重难点;施工中各专业各工种间的交叉作业,要求中标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置数量足够的满足现场需要的安全、质量、技术、工程等各部室人员(应具有丰富的同类型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所有分包商(包括专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均应与中标人签署管理协议,纳入中标人的综合管理,不允许中标人出现“以包代管”或“只包不管”的情况。 3、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总进度计划,在进度保证措施方面,应从环境、材料(特别是周转材料、外加工材料等)、机械设备、劳动力、施工方法上做出重点安排。 4、施工方案的审核:施工方案须经有关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审核后方能实施,如发生的专家论证评审等任何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5、因招标人或项目其他原因延迟移交场地或工作面而对本工程工期产生影响的,中标人应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中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相关风险费用,不得因上述原因提出费用索赔,但因此而延误的工期可以顺延。 6、所有的细目详见工程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中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21.2 ; ;:第 20 页/共 53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二、要素与规则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需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将相关规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增加新的章节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相关条款中进行标识。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求。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情况为准,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外,需同时在资格函件中提供保函/保单扫描件;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内地投标人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3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内地投标人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 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内地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5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内地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证书无执业单位,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第 21 页/共 53 页6安全生产许可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7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仅需内地﹙广东省外)投标人提供。8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9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囗合格囗不合格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10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第 22 页/共 53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11其它不合规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情况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第 23 页/共 53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不合格原因1 特征码检查 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和软件狗号非空白且唯一。 囗合格 囗不合格2 符合性检查1.工程量清单编码与招标文件一致2.工程量清单名称与招标文件一致3.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招标文件一致4.工程量清单单位与招标文件一致5.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一致6.没有出现漏项、增项情况囗合格 囗不合格3 一致性检查1.清单合价=清单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 2.分部分项合计=全部清单的合价; 3.单位工程总价=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它项目+税金; 4.工程项目总价=全部单位工程总价+其它费用; 5.投标书税金费率=最高投标限价税金费率; 6.投标书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最高投标限价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7.投标书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 8.投标书计日工数量=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 9.投标书专业工程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囗合格 囗不合格4 投标报价 交易系统内投标报价与XML文件报价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5 单位名称 XML文件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6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7 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8 其他不符合情况 不存在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其它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并按照评审要求编制经济标书,经济标书应使用XML2.0格式 。3.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本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中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 (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第 24 页/共 53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1 工程重点难点与技术措施 工程重点难点、对应技术措施和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情况。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完整,职责分明,材料采购、过程控制及检验、分项措施针对性情况。3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完整,职责分明,单位工程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针对性情况。4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关键路径,逻辑关系和措施有效保证计划实施情况。赶工计划及措施。5 资源配备计划 资源配备计划,主要机械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架料、模板及安全防护用品满足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管理措施需要情况。6 合理化建议 结合实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7 其它意见 对投标文件的其它意见。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四)业绩信誉要素表 序号 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1 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及获奖情况近三年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情况及其获奖情况。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获奖证书等。 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三项。2 其他代表性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的其它代表性业绩及其获奖情况。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获奖证书等。 不超过三项。3 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关键页等。4 纳税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的纳税状况。 纳税证明等。5 企业获奖情况 投标人近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获奖证书等。 不超过三项,仅提供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获奖。6 机构或团队状况 投标人派驻项目地机构或团队状况。 营业执照或项目人员配备表等。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投标人自拟。 备注:第 25 页/共 53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一览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考察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质询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清标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3.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4.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 (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第 26 页/共 53 页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第 27 页/共 53 页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第 28 页/共 53 页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选取时补足。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规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2.1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标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3.2。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第 29 页/共 53 页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人增加一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一次票决定标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第 30 页/共 53 页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公告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第 31 页/共 53 页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1.1 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1.2 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1.3 存在澄清与答辩情形以外的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 2.拒绝投标的情形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2.1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2.2 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2.3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4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5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珠海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2.6 为失信被执行人(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2.7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3.2 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3.3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第 32 页/共 53 页3.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5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4.围标串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4.7 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投标报价、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进行复核,发现异常情况可通过招标人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要求重新评审。 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含电子公章),或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章(含电子签章);5.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5.3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5.4 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5.5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5.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7 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5.8 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9 未按照经济标评标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10 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11 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5.12 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11、5.12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9、5.10、5.11项认定。应用5.12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第 33 页/共 53 页四、通用条款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总则1.1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2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1.3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涉及货币皆为人民币。1.4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1.5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1.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7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8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将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1.9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0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可以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第 34 页/共 53 页1.13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8.1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3.施工合同3.1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4.1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4.2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 5.招标议程安排5.1招标议程安排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5.2招标公告未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5.3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公告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 6.投标有效期限6.1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6.3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7.投标资格7.1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7.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7.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第 35 页/共 53 页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付;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8.2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8.3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相关要素应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投标保函。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单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出具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公告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保单到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款所称投标保函/保单,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9.5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9.6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6.1招标终止;9.6.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第 36 页/共 53 页9.7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9.7.1放弃中标的;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9.7.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9.8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10.2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10.3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11.投标文件11.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章。11.3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XML2.0格式编制。11.4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5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11.6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11.8投标文件经济标书的制作应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软件测评结果的通知》”(粤标定函〔2019〕48号)公布的计价软件公司开发的计价软件。11.9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2.1使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并签到:12.1.1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第 37 页/共 53 页12.1.2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12.2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 13. 细微偏差修正1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结果。13.2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3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一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13.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13.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13.4.3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 14.资格审查委员会14.1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3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 15.评标委员会15.1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15.2适用《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16.定标委员会16.1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组建。 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7.1开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告。第 38 页/共 53 页17.2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17.3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17.4《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8.签订合同18.1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8.2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19.废除中标19.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19.1.1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19.1.2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1.3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19.1.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9.1.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19.2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第 39 页/共 53 页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开标1.1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1.2开标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1.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4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5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保单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1.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1.7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1.8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1.9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拒绝投标情况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1.9.1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2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12:00的项目,在开标当天15:0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24:00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12:00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1.10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1.11开标结果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2.2资格审查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2.4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2.6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第 40 页/共 53 页2.7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2.8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9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 3.评标环节入围会3.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3.2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3.3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3.4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3.5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3.6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结果表》,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3.7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 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 4.评标4.1评标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4.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4.3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4.4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4.5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5.1交易系统对各投标人的XML文件进行辅助评审。4.5.2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参考交易系统辅助评审结果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5.3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4.5.4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4.6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6.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4.6.2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4.7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7.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第 41 页/共 53 页4.7.2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7.3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4.7.4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4.7.5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4.8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4.9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4.10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4.11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4.12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4.13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项规定排序,在被淘汰的排名靠前的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10家投标人进行评标,若经过补充选取,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4.14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4.15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 5.定标5.1定标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5.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定标会议开始,宣读定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5.3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5.4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5.5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5.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5.1至5.5项,定标书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5.7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第 42 页/共 53 页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 通用格式? 标书封面2. 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投标保函(纸质)? 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3. 资格函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4. 技术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5. 经济标书? 按照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XML2.0格式编制。6. 业绩信誉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43 页/共 53 页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施 工投 标 文 件(标书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 投标保函/保单无需封面。2. 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4 页/共 53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包装内容:□投标保函/保单项目名称: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5 页/共 53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下称受益人):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年月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单位地址:日期:第 46 页/共 53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招标人企业名称 (下称受益人):鉴于 投标企业名称 (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标段编号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单位地址:日期:第 47 页/共 53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样式由各保险公司定,但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中必须包含以下特别约定:一、投标保证保险期间至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二、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投保人在接受本投标保证保险时,视为已了解本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签订合同时向被保险人提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3.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投保人放弃中标的。5.投保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被保险人串通投标的除外。三、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保险人享有向投保人追偿的权利。四、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我方收到被保险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达成赔付意向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第二条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以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为准。五、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投标保证保险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七、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被保险人支付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我方的保险责任终止。八、本投标保证保险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投标保证保险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第 48 页/共 53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49 页/共 53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50 页/共 53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施工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5.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XML2.0文件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承包合同约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施工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承包合同。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11.保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不低于内地建筑施工企业。12.保证在开工前办理相关商事登记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完成合同备案,开设银行账户。13.保证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满足粤建市〔2009〕8号文及珠规建建〔2010〕48号文的规定,其中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专项条款第一章第5.1项要求,同时保证中标后按招标人及横琴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执行。其中,第11条至第13条仅适用于港澳企业。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51 页/共 53 页投标文件格式:业绩信誉情况列表业绩信誉情况列表响应要素序号业绩信誉名称 业绩信誉概况 备注1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及获奖情况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合同金额:4、合同签订时间:5、获奖名称: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合同金额:4、合同签订时间:5、获奖名称: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合同金额:4、合同签订时间:5、获奖名称:2其它代表性业绩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合同金额:4、合同签订时间:5、获奖名称: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合同金额:4、合同签订时间:5、获奖名称: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合同金额:4、合同签订时间:5、获奖名称:3 财务状况投标人近年来的财务状况:如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金额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1、 年财务状况情况:2、 年财务状况情况:3、 年财务状况情况:......4 纳税状况投标人近年来的纳税状况:1、 年纳税状况情况:2、 年纳税状况情况:3、 年纳税状况情况:......第 52 页/共 53 页5 企业获奖情况1、荣获奖项:2、获奖时间:3、颁奖单位:......不超过三项,仅提供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获奖。1、荣获奖项:2、获奖时间:3、颁奖单位:......1、荣获奖项:2、获奖时间:3、颁奖单位:......6 机构或团队状况 投标人派驻项目地机构情况: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投标人自拟注:此表放于业绩信誉标书中,与第一项业绩要素(类似工程业绩)一起上传,放在类似工程业绩此项要素的前面即可, 无需单独盖章。第 53 页/共 53 页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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