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项目移动工艺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现对移动工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位于江北区慈城镇富家岭采石场地块,东北至江北连接线。
建 设 规 模:宁波市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项目建设规模为总用地面积约112626平方米(约169亩),总建筑面积约71834平方米,其中:建设散粮平房仓8栋,成品粮仓1栋,成品油仓1栋,原料仓1栋,大米加工车间1栋,机械库1栋,器材库1栋,化学药剂仓1栋,服务中心1栋,检化验中心1栋,综合管理用房1栋,门卫1栋,及设备栈桥。配套建设消防、道路、给排水、电气、信息化等设施。
招 标 内 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移动工艺设备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2036800元 |
标 段 划 分:1个。
交 货 地 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 货 期: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环节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续中标候选人不再增补。
3.2.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 2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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