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冀南新区智慧冷链物流园(羊副产品冷储及加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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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4005025000579001001A01 |
招标内容: | |
邯郸冀南新区智慧冷链物流园(羊副产品冷储及加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冀南新区智慧冷链物流园(羊副产品冷储及加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邯新区审备字〔2024〕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冀南新区裕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冀南新区裕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内容:本项目拟用地面积17411.25平方米(约26.1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04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119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850平方米。拟建设冷库三座(分别为1#、2#、3#),均为地上二层,层高均为4.5米,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合计约11220平方米,配套安装制冷机组、电梯等设备及智能冷库等系统;拟建加工车间一座,地上三层,层高4.5m,钢架结构,建筑面积合计约7812平方米;拟建电商中心及综合办公楼一栋,地上四层,框架填充墙结构,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配建地下污水处理站一座,警卫室及安防、消防控制室一处;配建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道路、停车场、绿地、海绵式下沉湿地等基础及附属设施。2.1.2建设地点:邯郸冀南新区辛庄营乡南豆公村。2.1.3质量标准: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2.1.4服务期限: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编制工作,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工作完成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工作完成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3.2.3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500:00至2024-08-09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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