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0201G220825003001/JL0201G22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智慧工业物流交通枢纽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富发改和工信科技审发[20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富远资产投资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5700平方米左右冷藏库4栋 ,4500平方米加工车间一栋;2200平方米冷藏库一栋,1600平米门卫及设备用房一栋,地镑2个, 围墙、大门、停车场、场区硬化及给水、排水、电力等外网管线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2.3监理服务期限:2022年 9月 30 日-2023年9 月 30 日,共 366 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4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6工程监理费控制价:132万,超过此限价将被否决投标
2.7资金来源:区政府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的,视为投标无效。
3.5投标企业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参与的投标人,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1日 9时00分至2022年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3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 D 区 15 号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招投标监督8.1现场监督单位: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长青家园D 区 15 号楼
电话:0452-2799659
8.2招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8.2.1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电话:0452-2412346
邮箱:qsysjts@163.com
8.2.2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19号
电话:0452-6886707
电子邮件:fqzbb2490@163.com
9.联系方式:9.1招标人:齐齐哈尔市富远资产投资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大街249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2-6867177
邮箱:fuchengtou@163.com
9.2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蓝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国际五金建材城A21栋101室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 :0452-2286666
电子邮件:lantu0452@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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