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柯柯镇赛什克村粮油加工厂升级改造项目标段一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县柯柯镇赛什克村粮油加工厂升级改造项目已由乌兰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乌发改工信(2024)20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乌兰县柯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乌兰县柯柯镇
(2)招标内容:项目(一期)新建榨油加工车间600平方米、磨面加工车间600平方米、粮油原料及成品存储仓库700平方米、厂区地坪硬化2000平方米。项目(二期)购置粮油加工及辅助设备88台(套),其中中型榨油设备20台(套)、小型榨油设备10台(套)、磨粉机52台(套)、其他辅助设备6台(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2954001001
标段名称:乌兰县柯柯镇赛什克村粮油加工厂升级改造项目标段一
发包内容:项目(一期)新建榨油加工车间600平方米、磨面加工车间600平方米、粮油原料及成品存储仓库700平方米、厂区地坪硬化2000平方米。项目(二期)购置粮油加工及辅助设备88台(套),其中中型榨油设备20台(套)、小型榨油设备10台(套)、磨粉机52台(套)、其他辅助设备6台(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90天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52954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8月27日00:00时至2024年08月31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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