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老头沟镇民俗食品加工厂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QZ2024-SG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老头沟镇民俗食品加工厂项目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龙井市老头沟镇民俗食品加工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字〔2024〕14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龙井市老头沟镇民俗食品加工厂项目;
(2)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占地面积1.3905公顷。新建建筑面积1496平方米的加工车间一座、建筑面积522.88平方米的管理用房一座及配套设施,室外硬化地面6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老头沟镇奋斗村;
(5)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9日至2025年5月31日,工期224日历天;
(6)标段划分:1个;
(7)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8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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