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1-441403-04-01-21631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供销天业(梅县)冷链物流中心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供销天业(梅县)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供销天业(梅县)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5#加工车间:单层,主体结构采用钢结构,总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EPC承包工作,承包方式为包方案设计、包施工图设计、包设备采购安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仓储物流设备采购。 | ||
工期(交货期) | 54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623569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1)和(2)资质: (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②商物粮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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