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嵩明)高原特色农副产品智慧冷链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4-09077
1. 采购条件1.1 云南(嵩明)高原特色农副产品智慧冷链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406-530127-04-01-12983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聘本项目的成交人。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云南(嵩明)高原特色农副产品智慧冷链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项目投资估算约3603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34116万元(含土地成本5000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7782.21㎡(约116.67亩),总建筑面积约93261.00㎡。主要包括现代化农副产品加工车间、智慧展示交易中心、智慧仓储运营中心、应急设施调度中心及附属工程设施等。
2.2采购规模:约 8 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2.3采购范围:
1.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规范及标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组织并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按要求对原技术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协助采购人最终备案或取得相关批复性文件。
2.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如:若需编制专项水源点保护方案的,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及办理相关手续,协助采购人办理水源保护区需进行建设相关文件及手续等。需提交的成果包括不限于:①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表;②专家评审意见及回复;③其他采购人所需要的资料。
3.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按量完成水土保持的各项工作。
注: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工作范围调整的权利,谈判申请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或调整其他费用的理由。
2.4服务期限: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送审批部门审查,完成备案或通过评审取得批复文件。
2.5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嵩明县花卉示范园区玉明路延长线南侧。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水土保持法》及国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范要求,在资料搜集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及评审后修改,达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管理规定要求,完成备案或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批复文件。
2.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设1个标段。
2.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3.1 营业执照要求:谈判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1星级及其以上。
3.3 企业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类似业绩,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资料。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岗位培训证,须为谈判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类似业绩,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资料,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5 财务状况要求:谈判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不能提供相关报表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3.6 信誉要求:
(1)谈判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附承诺书;
(2)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的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附自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期间内的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7 谈判申请人的承诺及违约责任: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更换的承诺;
(
3.8 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否则其谈判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的谈判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25日14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