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波市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项目标识标牌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标识标牌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位于江北区慈城镇富家岭采石场地块,东北至江北连接线。
建 设 规 模:宁波市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项目建设规模为总用地面积约112626平方米(约169亩),总建筑面积约71834平方米,其中:建设散粮平房仓8栋,成品粮仓1栋,成品油仓1栋,原料仓1栋,大米加工车间1栋,机械库1栋,器材库1栋,化学药剂仓1栋,副产品车间1栋,服务中心1栋,检化验中心1栋,综合管理用房1栋,门卫1栋,及设备栈桥。配套建设消防、道路、给排水、电气、信息化等设施。
招 标 内 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标识标牌采购及相关服务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229118元 |
标 段 划 分:1个。
交 货 地 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 货 期: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环节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续中标候选人不再增补。
3.2.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4 日9时00分至2024年12 月 10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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