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一期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岱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一期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赋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岱山临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岱山临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岱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一期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657万元,建设规模:一期提升改造工程由厂房一~七共七栋单层钢结构厂房、加工车间、门卫等组成。现将原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提升为丁类,各专业提升内容如下:
1)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提升为丁类,耐火等级提升为二级。
2)屋面板改为岩棉夹芯板。
3)各钢构件涂刷防火涂料达到丁类厂房的耐火极限:钢柱、柱撑设置耐火极限为2.5h,钢梁及屋面受力构件设置耐火极限为1.5h,檩条设置耐火极限为1.0h。
4)消防疏散门高度改为2.2米,宽度改为1.3米。
5)消防水、消防电、电气改造等。
建设地点:浙江省岱山县临港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含消防水、电气(含智能应急照明)、室外消防水)等改造工程。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62.5534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R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R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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