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都市聂家河镇肖家隘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聂家河镇肖家隘村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KR2025-017
2、项目名称:聂家河镇肖家隘村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
3、控制价:人民币1852113.28元
4、采购内容:新建占地面积1800㎡房屋(加工车间初级加工),配套建设围墙、硬化场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资金来源:财政衔接180万元,其他争取上级资金及村自筹。
6、建设地点:肖家隘村三组(凌家湾)
7、建设工期:6个月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9、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供应商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8、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最低数量要求如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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