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盐城海兴国际冷链物流中心(一期)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招标人为盐城市国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盐城海兴国际冷链物流中心(一期)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县。
3、项目规模:盐城海兴国际冷链物流中心(一期)项目用地面积:31728m2(约47.6亩),建设内容:存储能力约2.6万吨冷库项目,包含一栋土建多层冷库,储存能力约2.1万吨,其中果蔬约1.1万吨,鱼货0.3万吨,0.7万吨余量,一栋海关监管冷库,储存能力约0.5万吨、一栋分选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2700m2、一栋海关查验楼建筑面积约1000m2以及配套的制冷机房、污水处理机房、埋地式污水处理设施等。
4、招标范围:对建设项目开展职业病预评价,编制职业卫生健康评价报告,包含职业卫生预评价、职业卫生设计专篇及控制效果评价(具体以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等所有关于本项目职业卫生服务的工作,并经专家评审形成意见。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作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限:6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验收方式:工作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8、其他要求:/
三、资格条件
1、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最高限价
1、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万元。
2、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
五、价格形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招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支付的服务酬金(包含工作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专业人员驻场服务费等)、设备、材料、利润、管理费、税金(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报销费用(指工作人员为执行本服务项目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包括交通费旅行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为当地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所付的费用)、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执行本服务项目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他所有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办公地址与投标人办公地址之间交通费用招标人不予以承担)。招标人不再承担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是否到项目现场踏勘,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
六、付款方式
(1)本项目最终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的70%;
(2)余款在审批通过且政府审计(或集团委派的第三方审计)后付清。
注:付款时需提供增值税(6%)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6%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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