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西南粮食物资仓储物流园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西南粮食物资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浙西南粮食物资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的函的形式批准建设,项目编号:丽发改服务〔2023〕14号,项目代码:2020-331102-59-01-124017号,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丽水国家粮食储备库,代建单位为丽水市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浙西南粮食物资仓储物流园区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总概算13385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总造价98036.49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4145平方米。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风化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号地块:总建筑面积约371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0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04 平方米,仓容量 3.56 万吨。主要建设冷库、成品粮仓、原粮仓、平房仓、大米加工车间、机械物资库、综合管理用房及相应配套设施等。
2号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28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255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331 平方米,仓容量 6 万吨。主要建设双壁方筒仓和提升塔、成品油库、机械库、附属用房、综合管理用房及相应配套设施等。
3号地块:总建筑面积约 4028 平方米,仓容量 0.5 万吨。主要建设平房仓等。
4号地块:总建筑面积约600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61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46 平方米,仓容量 12.03 万吨。主要建设浅圆仓、散装平房仓、提升塔、塔架、消防泵房及变配电房、机械库、一站式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用房及相应配套设施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安装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空调设备,室外附属工程、电梯、建筑智能化等(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包括:设备智能化、粮仓设备、移动式输送设备、地磅(设备)、机修设备、厨房设备、大市政配套(变配电、自来水、三网通)。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为59000万元(具体见补充文件)。
2.3施工总工期: 877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日期为准)□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 EPC 、或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当无法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建筑面积等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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