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条件 | |
安仁大黄鱼加工车间项目已由福鼎市佳阳畲族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佳阳畲族乡安仁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佳阳畲族乡安仁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263.23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32.5656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①本项目K值为12%,暂列金76670元。②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 :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④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⑤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收费标准收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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